快递服务合同典型化的立法表达与实现路径
快递服务合同对我国快递服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随着我国快递服务的不断拓展和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快递服务合同已经实现了高度的社会普遍性,具备了典型化立法的客观基础,将其规定为有名合同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快递服务合同难以为其他合同所包含,在规范视角上具有典型化的可行性.快递服务合同典型化立法应当从厘清合同相关主体、构建合同义务群和明确合同救济措施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快递服务基本规范体系,并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纳入合同编中予以具体规定.
民法典、合同分则、快递服务合同、《电子商务法》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18CXTD08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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