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与我国国家权力配置的原则
对议行合一的理解不能望文生义,它并不是指立法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或者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来看,它并不反对国家权力之间的适当分工,它主张的只是权力机关的“全权性”及其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优越地位,其背后隐含着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宪法原理,并因此与分权原则形成对立.“有分工,不分权”,这才是议行合一的基本内涵.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建构相比,议行合一能够更好地描述我国国家权力在横向上的分配.
议行合一、分权原则、国家权力配置
D922.11;D630.1;G64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5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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