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有为于戊戌变法前的宪法观及其宪法史地位
康有为1897年在《日本变政考》和《日本书目志》中最初使用“宪法”一词,这表明康有为所使用的“宪法”一词直接源于日本,并且是从近代意义上理解宪法概念的.不过,康有为视《春秋》为中国古代的宪法,注意将舶来的“宪法”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兼顾文化的开放性和主体性.康有为积极倡导宪法概念,将宪法概念传授于弟子,传播于社会,上呈于朝廷.从其对“宪法”一词的使用频率、宪法问题的研究水平、宪法概念的传播范围和宪法学中国化等方面来看,康有为的识见超越同时代的其他学者和报刊,但他不可能在戊戌变法期间提出立宪法的主张.
康有为、戊戌变法、宪法、中国化、《春秋》
D921;K263;D6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5
2019-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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