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型法治:理解“地方法治”的新视角
在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超大型国家治理、中央集权单一制和“强国家一弱社会”这三重因素的共同存在,使得国家治理面临着巨大的治理负荷压力.为了有效应对统治风险、治理成本和质量压力等治理负荷难题,行政发包制作为一种可行的制度安排得以产生.相应地,由行政发包制的制度背景所决定,当代中国的地方法治在性质上属于一种独特的“承包型法治”样态,介于代理型法治和自治型法治之间,具有法治建设强激励、中央弱控制、争端解决方式行政化等特点.承包型法治建设具有两面性,容易造成政绩驱动型法治与权利选择性保护、法治试验的创新性与投机性、指标控制与指标应对、柔性运作与法制化解决间的一系列二元张力.承包型法治的未来转型,取决于行政发包制的可能变化,其转型前景和方向具有不确定性.
地方法治、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治理、行政发包制、承包型法治
D63;D920.0;G6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东北财经大学校级项目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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