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的帮助行为与客观归责理论
中立的帮助行为处罚依据主要经历了从全面处罚到限制处罚的流变.由于全面处罚的观点与自由市场意识抵牾颇多而日渐凋敝,鲜有学者继续支持.目前的多种限制路径集中在限制处罚内部但并未对该问题的解决提供较为理想的方案.学界的最新理论动向旨在引入客观归责理论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成为解决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以及可罚范围的有力理论.虽然引入客观归责理论处理该问题有利于将处罚标准具体化,也契合了共犯的处罚根据,但是在借鉴该理论之时,应当根据该理论本身的内容进行梳理,即只有行为人不仅“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而且“实现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之时,才能对其科以帮助犯的罪责.
中立的帮助、客观归责、危险、刑事可罚、自我答责
D92;DF6
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团队资助项目2016XZCXTD-07
2018-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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