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与反思: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表明,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具有考评结果排名化,考评主体的内部性与广泛性,考评方式多元化,考评方法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考评程序的行政化与有限性等特征.从效果层面分析,当下的考评机制在较大程度上能够发现刑事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且具有相当的经济性与可操作性,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竞赛式”考评意图比较明显,整体上法治化程度不高.这套机制的形成主要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政策性要求、数字化时代公安执法指标化、流程化管理的技术要求及公安执法应对公众诉求的策略要求有关.从长远发展的图景观之,考评机制应实现“竞赛式”考评向“法治化”考评转变,即考评主体的外部性、考评指标的“科学化”与考评问题的实体化.当然,由于考评机制的科层化,指标构建标准科学化程度不高,指标功能的有限性等问题,考评机制虽有助于提升但却不能成为检测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质量的唯一尺度,还需在考评之外结合其他机制共同完成.
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竞赛式考评、法治化考评
D92;D63
2015年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省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法治发展指数研究”YB063的阶段性成果,在写作中得到西北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的支持
201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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