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控制与依法行政:双重治理模式的实证研究
指标考核与依法行政都是控制地方政府的治理机制,均为我国《宪法》所认可.指标控制重结果而轻过程,依法行政只能规范过程而缺乏激励功能.因此,单独使用任一治理手段,都无法有效解决“两个积极性”问题.两种手段并行使用得当,才是激励约束相容的治理机制,远比单一治理模式更为有效.何者占优取决于政治交易成本.实证分析表明,指标控制与依法行政具有互补关系,但互补性开始降低.因指标治理强化中央权威而弱化法治权威,指标控制与依法行政之间有冲突的可能,故而需要区分依法行政和指标考核的不同功能,设计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
地方政府、政治交易成本、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双重治理
X92;U41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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