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制度的死亡与再生
《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它适用于房屋买卖、抵押等引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易,功能是通过防范不动产物权人的一物数卖等行为,来确保买受人等债权人实现其请求权.在房屋买卖或抵押交易中,网上签约机制发挥着防止所有权人一房数卖的实际作用,这与预告登记制度的功能高度重合,导致预告登记制度在实践中走向死亡.为了避免制度资源的浪费,使预告登记制度获得再生,有必要调整其适用领域,进行制度整合和创新,把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也纳入其中.
预告登记、适用领域、制度实效、不动产交易
2016-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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