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法理基础
为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与土地利用管制之间关系的调整,应在保障农民地权的基础上,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地权交易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适度平衡.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开放的建设用地市场,克服建设用地制度的内在冲突,应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更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建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基础和土地收益分配体系.
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土地利用管制、土地征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的阶段性成果.
2016-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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