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非法讯问与监控式讯问机制——以公安机关侦查讯问为中心的考察

引用
侦讯制度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监控式讯问机制”.以A市为例的研究发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被告人主张非法讯问行为的频次有所减少,但涉及种类较多,刑讯逼供仍为主要形式;从时空形态看,非法讯问主要发生在刑事拘留之前在办案机关的讯问.非法讯问之所以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监控式讯问机制”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随着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已开始习惯”镜头下的讯问”,但也产生刑讯逼供的外溢现象,其他形式的非法讯问则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为了有效抑制非法讯问,需要从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适用范围,实现讯问主体与讯问场所管理主体的分离等几个方面完善监控式讯问机制.

非法讯问、监控式讯问、场所规范化

本文系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审讯权力控制的新模式”12SFB2034资助.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6-12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15,(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