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第13条但书实证研究——基于120份判决书的理论反思
中国刑法第13条但书在理论上有争议,在实践中却一直被作为出罪依据使用.将120份但书作为出罪依据的判决书作为研究样本,以犯罪论体系中的基本要素作为横坐标,以适用但书出罪的依据作为纵坐标,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透视但书在司法实务中的实际适用情况.通过分析发现,但书条款存在”错用”和”滥用”两种情形,反映出司法实务部门对于但书内涵的认识不足.基于这种现状,应当对但书条款作出正确的功能定位,重新阐释其合理内涵.
但书、出罪体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2016-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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