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规划法上的空中空间利用制度
空中空间利用制度是城市规划法上的重要制度.空中权是利用地表之上一定空间的权利.它被很多国家的法律所规范,并为空中空间利用提供基础性支撑.随着社会的发展,空中权与城市规划法结合在一起.从现有实例来看,空中空间利用主要有人工地基型、容积率转移型和容积率奖励型三大形态.它们在城市规划法、建筑标准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和判例中逐步得到制度化.建构容积率特例制度、规定一定的条件和限制、设置特别许可制度等,是从城市规划法角度建构空中空间利用制度的主要内容.
空中空间利用、城市规划法、空中权、容积率特例
D922.16;TU986;TU47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BFX009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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