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的实行从属性说在我国的困境与出路
共犯的实行从属性说在中国尚未真正确立:实务仍在适用共犯独立性说;实行从属性说在我国学界亦受到诸多批评;很多学者误以为处罚教唆未遂便与实行从属性说冲突,这导致该说在我国进一步陷入窘境.实行从属性说符合刑法客观主义立场,我国学者对该说的反对理由并不成立,故我国亦应采纳实行从属性说,以正确引导司法.值得澄清的是,处罚教唆未遂与共犯的实行从属性说并不矛盾.对于性质严重的教唆未遂,仍可认定为犯罪预备,并直接援引处罚预备犯的特别法条第29条第2款;至于该款规定在刑罚配置上相对严苛,可通过灵活运用总则第37条进行补救.
共犯、实行从属性、教唆未遂、犯罪预备
本文系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启动计划项目编号:32300122615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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