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从“亲眷申冤”到“刑及妻孥”:论唐代刑事诉讼中的女性

引用
在唐代刑事诉讼中,女性时常履行代诉、申诉、举证等诉讼职责,并可能因宗族亲缘关系而承担刑事连带责任.女性为昭雪宗亲冤屈,时常伏阙直诉,且多与缠诉或自刑等非常行为伴生始终.女性群体基于礼教高于法律之基本认识,以孝义亲伦名义裹胁、绑架律典的现象得以长期存在.唐代司法实践中存在收孥罪人出家女眷的现象,罪犯妻女即使隐遁修持,亦难逃没官厄运.与收孥之法相比,配流、安置是唐代处置罪人女眷的补充方式.将“安置”罪人女眷作为“没官”减等的现象,在平定藩镇活动中多次出现.

唐代、女性、诉讼、申冤

D923;K242.3;X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CFX007

2015-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64-17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1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