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民权”内涵演变考论:从维新到革命的话语转换
当代学者对近代的“民权”概念颇多误读.康有为等人是在与纲常名教相对的话语场景中使用“民权”一词,主要针对“三纲”,表达普遍的个人自主性为正当的观念.康派“民权”的核心和根底是“人人自主之权”,由此基点进一步向公领域延展,才突破了传统民本思想的局限,构筑出一个以“民”为国家权力本源的公共秩序新图谱.承继康派“民权”精神的革命派,则主要是在东方与西方、民众与君主、汉人与满人的话语结构中使用“民权”,他们关于“民权”之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论证范式,不仅可能侵害了个人自主观念的社会基础,也导致了民权之内在核心价值的消散.
民权、康有为、人人自主之权、个人权利、革命
2015-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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