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以“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创始单位之一,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及秘书处所在单位.多年来,人大法学院坚守社会责任①,积极推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以"人文情怀、追求真理、崇尚法治、奉献社会"的复合型、高层次、国际化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在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不断改革与创新,逐步探索出了具有"人大特色"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取得了一些有影响的优秀教学与科研成果,并形成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为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提供了有益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0XNE013
201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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