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政法”思想的组织史生成(1949-1958)
区别于近世以前诉讼诸职能合一,现代诉讼结构取向为不同职能分立.为消解不同诉讼职能机构之间的冲突和制衡所导致的效能下降,根据战争年代党“一元化领导”思想下设立“总前委”的经验,在建国后十年,根据不同情势,从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中央法律委员会到中央政法小组,“党管政法”思想逐渐在组织上表达为具体的机构.
诉讼职能分立、总前委、党管政法、中央政法小组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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