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权运作的秩序——刑事法制中的”中央与地方”问题研究
刑事法制中的”中央与地方”问题,表现为与惩治犯罪相关的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分配及其相互关系中出现的紊乱状态.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施行”准司法解释”、推出刑事司法制度创新等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统一刑事法制的”离心力”.合理分配刑事法制中的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理顺二者关系并使之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刑事立法权的行使并通过强化司法权的方式来强化中央权力,另一方面要将”脱序”的地方公权力行为重新纳入到统一法制中,并主要通过强化司法权的行使实现对地方权力的制约.
中央与地方、刑事法制、权力分配、准司法解释
D9(法律)
201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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