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银行境外机构的母国监管责任
美国次贷危机之所以迅速在全球蔓延,其直接原因表现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母国监管责任的缺失.巴塞尔协议确立的”跨国银行母国并表监管下的联合责任”始终是各国奉行的主导规则,但WTO金融服务”审慎监管例外”制度赋予东道国监管的灵活权限提升了东道国的作用,并影响了巴塞尔协议中母国责任规定的实施.欧盟指令作为区域性合作的代表在母国责任规定上更为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管应进一步加强并表原则的法定性,加强并表原则的实质适用,关注境外子行和境外分行不同的监管权限、标准和范畴,才能适应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和抵御金融危机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并表监管、母国责任、审慎例外、WTO金融服务协议
D9(法律)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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