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
国内对法律原则的研究模式大量援引德沃金的相关理论,却没能突出德沃金的一个重要定性: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存在质的差别.在这种一般模式之外,国内外学者在抽象程度之别、实定性之别、形式原则之别、理由类型之别等方面试图实现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的建构.但是,这要么不符合德沃金的基本论述,要么无法实现德沃金的理论目标--挑战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本文尝试提出一种解读:放弃分类学模式,不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看作两种规范类型,而将其看作两种不同的规则理论.
法律原则、法律的概念、规则的实践理论、规范性规则、客观道德
D9(法律)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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