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8.03.019
论法官的选择——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法官在处理个案时应遵循的指导性原理,这具体表现在辩证处理调解与判决、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严格规则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裁判文书的审美价值与说理价值等各种复杂关系的过程中.这需要强化和提升法官的司法素养、司法能力和司法伦理水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解、判决
DF7;DF1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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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