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8.01.030
我国证券犯罪立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思辨
我国证券犯罪立法采用了"以刑法典为主、附属刑法为辅"的模式,这一立法模式的选择主要是出于对本土化因素的考虑,它符合我国的刑事立法传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但是,承认我国证券犯罪立法的本土化特征,并不意味着对证券犯罪立法国际化趋势的否认.相反,在我国证券犯罪存在范围的划定上,我们应更多地考虑国际化因素,以实现与国际接轨和交流.总之,我国证券犯罪立法应实现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协调统一.
证券犯罪立法、本土化、国际化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