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7.02.022
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解读——以乌油污染案为例
当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经济管理主体对环境侵权案件的行政调解已经成为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时,鉴于普通财产和人身的侵权案件中,政府不会直接介入的特质使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了经济法的属性.本文试图以乌油污染案为例,在对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属性和经济法的弱势群体特殊保护原则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运用进行大量分析的基础上.探究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解读与民法解读的协调与互动,从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思考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未来.
解决机制、环境侵权纠纷、经济法、弱势群体保护、民法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