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7.02.009
和谐视角下公私权力(利)配置的历史考察
从哲学上讲,当一事物内部的矛盾得到很好的协调与解决从而使矛盾的同一性占据主导地位时,该事物便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在法治领域,公权力与私权利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统一体,二者能否得到很好的协调,是决定法治领域乃至整个社会能否实现和谐状态的关键所在.那么,古今中外的和谐思想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什么指导意义?法学领域应该如何贯彻和谐思想从而更好的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本文试图以公私权力(利)的配置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公私权力(利)配置的本土、外生资源以及政治基础.阐述和谐与法治的互动关系.
和谐、公权力、私权利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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