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6.01.002
略论我国死刑制度改革中的两个问题
@@ 一、刑事立法上设置死刑的罪名应逐步减少
我国1979年刑法典中,设置死刑的罪名共27个,其中反革命罪14个,普通刑事犯罪13个.其后,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作为刑法典续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又增设了死刑罪名11个.两者相加,其实共有死刑罪名38个.
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典、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刑事立法、刑事犯罪、设置、反革命罪、惩治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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