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5.06.011
保证与担保物权并存之研究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担保又有物的担保时,应当依据保证的类型及物上保证人的种类分别确定何者先予实行.债权人抛弃担保物权或保证债权会使得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免除责任.共同保证人之间、物上保证人之间应当对债务进行相应的分担并享有追偿权与代位权.
保证、担保物权、保证人、物上保证人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5-72
10.3969/j.issn.1005-0221.2005.06.011
保证、担保物权、保证人、物上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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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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