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4.06.010
监督过失责任论
监督过失理论源于20世纪中叶的日本.监督过失责任的成立与一般过失在过失心理、行为的内容和因果关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监督过失通常发生于企业组织内,事业单位、团体内也可适用.我国可以批判地吸收监督过失理论追究监督人(通常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监督过失责任,督促监督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预防、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监督过失、事故、刑法、注意义务、刑事责任
D92;D9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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