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4.05.017
我国目前不宜引进辩诉交易的原因考
辩诉交易始于美国,美式辩诉交易是由一整套相互支撑的配套程序组合而成的.其中,证据展示和答辩制度是其前提程序,辩诉交易过程中还必须遵循几项具体原则,法律上同时为该交易设立了特殊的后续程序与救济程序.该制度有别于英国、意大利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辩诉交易"以及中国的简易程序,我国目前尚不具备适用美式辩诉交易的主客观环境,不适宜引进该程序.
美式辩诉交易、证据展示、答辩制度、简易程序、有罪答辩
D9 ;DF7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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