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0221.2004.03.026

法庭之友陈述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可接受性

引用
法庭之友陈述早已出现于普通法国家,如今又被众多的非政府组织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WTO法律对此缺乏明确规定,而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又趋向接受这种信息材料.国际贸易法学术界的见解则莫衷一是.本文认为,从世界贸易争端的特点、司法透明、WTO的宗旨和国际政治发展形势来看,WTO争端解决机构应当接受并在适当的条件下考虑法庭之友陈述.总理事会应依循现有的WTO规定的精神并参照相关实践制定出接受和考虑法庭之友陈述的实体和程序规则.

法庭之友陈述、WTO争端解决机制、实体标准、接受程序

D9 ;F74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55-1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0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