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3.06.010
清代民间契约中关于"伙"的观念和习惯
在西方法律中的合伙制度尚未传入之前,中国古代便产生了自己的关于伙的观念和制度.在清代,尽管官方成文法中并没有关于伙的关系的规范存在,但是民间契约却表达了清人关于伙的观念,以及相当定型的关于伙的习惯.清代民间契约中所表达的伙的关系大体上有三种类型:乡村生活中所存在的伙佃、合业和会股;小手工业和小商业中的合伙关系;存在于四川自贡盐业生产中的合伙投资.
合伙、伙、民间契约、习惯法
D9(法律)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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