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2.06.008
公用事业引入竞争机制与“反垄断法”
@@十余年来,社会上反垄断的情绪高涨,《反垄断法》呼之欲出。笔者注意到,这股情绪主要是针对电信、邮政、铁路运输和其他如公共交通、电力等所谓垄断性行业的,而对各别厂商或行业协会(甚至政府)搞价格同盟或其他卡特尔、生产商(如汽车制造商)纵向限制……
公用事业、竞争机制、反垄断法、垄断性行业、纵向限制、行业协会、铁路运输、情绪、价格同盟、公共交通、制造商、生产商、卡特尔、政府、邮政、汽车、电信、电力、厂商
F12;F06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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