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2.05.001
法律监督机关设置的价值合理性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个规定,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对于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对于推进检察改革使检察事业……
法律监督机关、机关设置、价值合理性、检察机关、宪法地位、人民检察院、人民共和国、法律监督权、检察改革、国家、法的形式、宪法第、历史
D91;DF8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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