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0.06.015
日本是如何依法处理破产金融机构、回收不良债权的
@@ 日本属银行主导型金融体制,企业高度依赖银行贷款.到2000年1月底,日本银行业的贷款余额达508.99兆日元(约合4.44兆美元),相当于日本GDP的106%,而美国的同一比例为37%.自九十年代初以来,由于房地产和股市过热导致的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急剧增加,支付困难时有发生;1997年下半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日本的金融业更是雪上加霜,使日本经济加速衰退,破产企业增多,日本金融机构信用度下降,在海外筹资困难,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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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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