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221.2000.04.005
日常家事代理权研究
@@在夫权社会中,日常家事代理权是指妻子在日常家事范围内代理丈夫为一定民事行为的权利。随着妇女家庭与社会地位的提高,日常家事代理权逐渐摆脱了男女不平等的特征,发展成为在日常家事范围内,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法学界对于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的研究也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发展与完善的今天,是否应当在婚姻法中引入日常家...
日常家事代理权、婚姻法、市场经济日、男女不平等、社会地位、人的权利、民事行为、夫权社会、法学界、制度、特征、妻子、家庭、妇女、夫妻
D9(法律)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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