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072.2012.04.015

林权流转必须切实尊重村集体的自主权

引用
林权改革核心要义在于还权于民,但一些乡镇党组织通过自设招投标制度,剥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严重扭曲了林权流转的各相关利益方的法律关系,阻碍了林权流转的健康发展。必须严格依照《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切实尊重村集体及其成员的自主权。

林权流转、村集体自主权

D922.63(中国法律)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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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党校学报

1674-1072

35-1204/C

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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