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理学主体性发展的内卷化及其克服
当代中国主流法理学的发展呈现专业化、技术化和功能化加强的趋势,与整个社会生活失去联系,并把技术上的强功效当作法律发展的标准,从而脱离、遮蔽与消解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主体性发展上无甚作为,陷入内卷化困境.这是由中国法理学坚持片面肯定的现实观、无视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想象力、无力反思中国主体性的可欲性所导致的.要破解这种内卷化困境,我们可以坚持反思的现实现,运用想象力,以此发展中国的法律形式,表达整体性的中国社会,形成自主的中国法理学立场,最终形成中国法理学的可欲的主体性.
法理学;主体性;内卷化;想象力;可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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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CFX070
2022-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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