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中的"地方性事务"
"地方性事务"概念体现了立法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地方性事务"具有厘定地方立法适合的存在范围、解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冲突、辅助解释"不抵触"概念等多方面的功能.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或地区的央地立法分权实践虽然杂乱,但仍然可从中总结出若干规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并结合不同学科的学理讨论及各国制度实践,地方性事务的范围受职能下属化原则、市场统一原则和中央权威原则的影响.可按照事务性质的不同维度构造阶梯式的地方性事务识别模式,以统治事务、服务供给事务、流通交易事务、涉重要权益事务以及涉负外部性事务等概念为依托,相对精确地认定立法条文制定权的归属.
立法权;地方性事务;央地关系;中央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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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CFX025
2021-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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