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价值与法学”三大体系”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人民性和科学性有机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有机统一、守正性和创新性有机统一等鲜亮的理论特色,是法治中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系统阐发.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创新价值,既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法学全面现代化的实践要旨.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重大问题.在新时代推进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法学学科体系的整体设计、提升法学理论研究的自主性、增强法学话语体系的感召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法学.
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三大体系”、新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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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计划支持项目”中宣办发201747号;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项目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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