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均等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解读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关于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与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完全相同,但因立法时代背景的不同,应当予以全新的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应当是继承份额分配规范领域的一般条款,”一般化”的表述背后隐藏着界定其内涵的核心要素、具体的维度与空间,可以将法官的自由裁量罝于一定的限度、框架之内.在平等、自由、和谐、友善等价值观引领之下,完成一般条款的动态体系化建设,不仅可以克服法律适用中的”僵化”和”异化”,还可以保持规范领域内法的内在道德性,维护法律体系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民法典、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一般条款、动态体系化、遗产的限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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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VHJ003
2021-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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