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中刑、行交叉难题的破解——路径转换与立法创新
刑法中抽象危险犯的增加带来刑、行交叉问题,并导致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界限不易界定的法教义学难题.刑罚阻却事由作为附条件不处罚事由,把犯罪认定置于犯罪后行为人的行动中予以再评价,着力探讨不具有预防必要性的情况,有利于激励行为人犯罪后以自身的合作实现被破坏法益的恢复,亦能以刑罚手段与非刑罚手段之间的“互为条件”建构,实现刑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有效衔接,从而有效破解抽象危险犯中刑、行交叉带来的法教义学难题.刑罚阻却事由诠释了刑法立法有关责任设定的多维视角与功能诉求,其在抽象危险犯中的适用体现为:以限制刑法的不当扩张为着眼点,以应罚性与需罚性的区分为基础,把行为人犯罪后的危险消除行动作为评判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
抽象危险犯、刑罚阻却事由、违法相对性论、法教义学、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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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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