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发展的反思与展望
在当前中国法教义学研究中,关于法教义学是什么的抽象理论很发达,而实体性的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发展则很薄弱.“学艺不精说”和“无米之炊说”是目前学界探讨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不发达成因的两种主流学说.但这两种学说都受法教义学研究者个人经验与视角的局限,并不令人满意.如果“跳出法教义学看法教义学”,以法社会学的眼光将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的研究与实践放到中国法律系统演化的整体框架与结构中,就能发现制约中国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不发达的基本限制性因素.只有中国法律系统从中国社会整体的结构中分化出来,实现法律的相对自主性,并在法律系统内部形成法教义学与司法判例的功能分化与良性互动,成规模的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发展才有可能.
法教义学、法律系统、判例、同案同判、裁判的调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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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FXB018
201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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