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南海安全合作——以国际法价值观的变革为视角
“南海仲裁案”表明区域外司法能动主义、大国政治和小国政治之间的博弈都无法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两者的片面适用最终导致了南海地区的安全困境.南海地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中间枢纽,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持的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有助于实现南海的普遍安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安全观基本构成及其互动的框架下,“一带一路”的共建使国际法的基本价值由消极的和平迈向以普遍安全为前提的积极和平,为南海地区的安全合作奠定社会基础,有利于中国根据其宏观战略制定南海安全合作的路线图.同时,在国际法和大国政治以及争端解决的法律和外交方法的双重互动中,“一带一路”的溢出效应必将沿着新安全观的内在逻辑推动南海周边国家开展多边区域安全合作.
国际法价值观、南海安全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新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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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5JZD036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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