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8.02.031

论规制自杀关联行为刑法的完善

引用
按照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务处理一般杀人行为与自杀关联行为的关系, 可以将规制杀人行为的立法模式分为分置模式与并合模式两种.其中, 分置模式往往为自杀关联行为规定了独立的罪名或独立的罪状.我国刑事立法对自杀关联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司法实务部门在办案的过程中事实上适用的是并合模式, 即无论故意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方式为何, 均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 并合模式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紧张、不利于维护罪刑相适应原则等缺陷.倡导规制自杀关联行为刑事立法采用分置模式, 既能够克服并合模式存在的缺陷, 又有利于形成故意杀人——受嘱托杀人——教唆、帮助自杀的杀人行为类型群, 同时还能更好地实现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

故意杀人、受嘱托杀人、教唆自杀、帮助自杀、立法模式

35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0-15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5

2018,35(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