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8.01.011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类型体系化探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为切入点


我国现有刑事诉讼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法定范围相对笼统、各程序之间相互冲突的局面,很有必要对其做些专门研究.要体系化地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造和衔接,应当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为契机,注重整体布局和通盘考虑,优化内部设计和配置,规避不必要的损耗.应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内涵对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深刻影响;从三类基本程序的层级构建方面着手,理清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以及速裁程序之间的界分与衔接,适当关注简化审理程序的补充意义;在比较认罪案件处理程序与非认罪案件处理程序差异的基础上,关注审前协商活动对各类程序适用的影响,并与从宽处理幅度相结合;还应留意诉讼程序改造与司法职权变化的关系以及繁简分流程序体系的整体完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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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TP312;U41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059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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