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知识产权体制改革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体制依附于科技管理和市场监管等,缺乏整体性和自主性.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起知识产权体制的话语体系,实现我国知识产权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全球化是动力,法治化是手段,回应性是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国家知识产权体制改革应该从行政、公共事务和司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将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集中,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二是从国务院、部委、社会及市场等多个层次,建立政府、大学或者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个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知识产权公共事务协调运行机制;三是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促进知识产权大司法体制的形成.
知识产权体制、治理结构、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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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920.1;D035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重大课题项目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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