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之检讨与重构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在司法适用中陷入困境.梳理该规则之法律规定与司法指导意见可以发现,我国现行法上有四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共同生活之用途规则、双方约定之合意规则、家事代理之权限推定规则和婚姻期间借款之时间推定规则.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国外立法来看,我们应以“正义至上、保障安全、自由优先、兼顾公平与效率”为价值引领指导规则适用,实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立法功能与立法价值.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应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意思自治、共同生活、家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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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D9
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CLS2014D045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