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法律规制——从违约责任到侵权责任

引用
保险人缺乏法律或事实依据的恶意不当理赔是近年来我国保险“理赔难”日益蔓延的重要成因.保险合同“关系型”与“顺序型”的特殊架构导致保险人的不当理赔具有显著的恶意违约的动因.由于一般性的合同规范无法涵盖保险消费者的经济保障以及内心安宁的特殊权益,对保险人的恶意不当理赔,违约责任既无法充分补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由此所蒙受的间接损失,也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效应.为了化解这一制度困境,应当从违约责任跨越到侵权责任,将保险消费者的经济保障与内心安宁上升到“固有利益”的范畴,解除由合同的“履行利益”所造成的束缚:将保险人理赔义务的关注点从给付结果扭转到给付过程,通过侵权责任的规制来达到充分补偿与有力威慑的双重功能,进而实现对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有效规制.

保险法、不当理赔、恶意、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33

D920.4;F321.1;F84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年度规划项目

2016-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9-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3

2016,33(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