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实践评析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渊源于国际商事仲裁,其目的在于避免此类争端解决的政治化.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发展中逐渐显现出若干缺陷,国际社会为此进行了大量探讨并提出若干改革建议.欧盟在拥有调整直接投资的专属权能后,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给予较多的关注,在其投资协定谈判实践中逐步提出关于该机制的改革建议.《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投资章节草案是目前最为激进的改革方案,它引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元素,将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从仲裁推入诉讼,以期消除该机制存在的缺陷,追求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平衡.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公共利益、国际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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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1;F12;C924.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C033
2016-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