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在民法典中的主体定位及其实现
非法人组织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主体定位,首要的任务就是把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纳入调整范畴.我们应在此基础上以“概括+推定+排除”方式对非法人组织的范围作出必要的界定或限定,然后从非法人组织的构成要素出发,将其划分为非法人社团和非法人财团,进而再把非法人社团分为营利性非法人社团和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法人社团.如此,民法典所调整的非法人组织之范围和边界才可谓清晰,其立法定位问题才可圆满解决.
民法典、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社团、非法人财团、营利性、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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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C912.2;D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6-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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