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民事审判公开对象二元区分论

引用
民事审判公开对象存在一元化倾向,将对当事人公开与对社会公开混同起来,根本原因在于司法知情权被认为是民事审判对当事人公开和社会公开的权利基础.事实上,民事审判对当事人公开的权利基础是当事人听审请求权和公开审判请求权,而对社会公开的权利基础才是司法知情权.在发生权利冲突时,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以及隐私权保护处于优越地位,正在形成的审判过程中的资料受到公开豁免特别保护.对象及其权利基础差异决定了公开内容的差异,构成民事审判公开制度结构二元构建的制度逻辑.为此,应扩大民事审判对当事人的实质性公开,合理消解民事审判对社会公开的冲突.

民事审判公开对象、公开审判请求权、听审请求权、司法知情权

32

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科资助项目2014XNZFDXMS01;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2014SP004

2015-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3-3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2

2015,32(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